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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准生证办理攻略
一、准生证概述 准生证,全称为《生育服务证》,是夫妻双方在计划内生育子女前,向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办理准生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求,也是保障孕妇和新生儿权益的重要措施。
二、办理条件 1. 夫妻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夫妻双方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 夫妻双方身体健康,能够生育健康婴儿。
三、办理材料 1.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如有); 5. 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 6. 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2. 咨询:前往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咨询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3. 提交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4. 审核材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5. 办理准生证:审核通过后,领取《生育服务证》。
五、办理时间 办理准生证的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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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就是我们所说的准生证。
1.填写《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
(1)是在河南人口网(http://www.hnjsw.gov.cn/)下载后填写;
(2)是登录河南人口网,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在线填写;
(3)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领取后填写。
2.材料核实。乡(镇、街道)收到登记申请后,对《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中夫妻双方的结婚、生育情况进行核实。河南省开封市户籍人口,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共服务便民平台》进行核实;跨省婚姻和外省(市、区)流入本地人口,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其他协调沟通等手段发出协查信息向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进行核实。夫妻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应当自接到协查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认真核实反馈。对集体户口、长期和多地流动的流动人口或《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漏登错登人口,受理地经协查、核实,仍不能掌握夫妻婚育情况的,或在规定的期限得不到协查信息反馈的,由夫妻写出书面承诺书。
3.发放《一孩生育证(证明)》。申请登记人信息经核查无误或书面承诺的,受理登记地乡(镇、街道)应当即时为其办理《一孩生育证》(登记人夫妻双方户籍均为外省的流动人口只出具《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受理登记地要将办理结果在15个工作日通报夫妻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再通知登记人所在的村(居、社区)或单位。经核实,夫妻不符合一孩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
当年度生育证有效期为:上年度12月1日至下年度1月31日。持证人在生育证有效期内不能生育的,应在4月底前凭原生育证及孕育情况证明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下一年度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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